:::
公告 陳怡伶 - 輔導組 | 2023-06-01 | 點閱數: 63

一、依據本縣社會局 112 年 5 月 25 日嘉縣社兒福字第 1120021387 號函辦理。

二、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為增進我國兒少瞭解《兒童權利公 約》之核心精神,並透過國家人權委員會撰擬之獨立評估 意見,理解我國兒童權利發展情形與困境,爰以兒少作為 閱讀主體,將兒童權利公約第 2 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改 編為旨揭書籍。

三、旨揭書籍電子檔亦以電子書形式發行【下載路徑:國家人 權委員會官方網站/教育宣導/出版品/島嶼上的兒權進 行式-10 堂給孩子的兒童權利必修課( CRC 獨立評估意見兒少版)】;並同步公告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CRC 資訊 網(路徑:教育宣傳/多元素材/國家報告與審查; http://crc.sfa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