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14 年 11 月 5 日北教大課傳字第 1140420136 號函辦理。 |
| 二、 | 實施目的: |
| (一) | 結合中央與地方輔導網絡之工作,促進彼此合作。 |
| (二) | 落實全球移動與人權之教學活動,增進學生公民行動能力。 |
| 三、 | 實施方式: |
| (一) | 教師可結合公開授課、單元融入等方式進行。「2025 世界人權日-全球移動與人權」微型教學已上傳於 CIRN 平台(https://cirn.moe.edu.tw/WebContent/index.aspx?sid=1126&mid=18094 ),亦請各校轉貼於各校網站提供教師下載使用及教學推廣。 |
| (二) | 爰請各校以校名先行至雲端建立資料夾,需註明參與學生 人數及教師人數(如雲端資料夾所示),於 115 年 1 月 9 日 前上傳至雲端( https://reurl.cc/9bZr2X);實施後將活動照片+學習單(PDF 檔)共 10 張即可。 |
| (三) | 本縣人權教育議題地方分團確認檔案無誤後,統整本縣學生成果連結資料、參加學校、參與學生人數,並請於 115 年 1 月 30 日前回報國教署中央人權教育議題分團及配送相關資料。 |
| (四) | 詳細實施方式請參閱附件 1-「114 學年度人權教育議題-2025 世界人權日實施計畫」。 |
| 四、 | 教師上傳學生照片、影片、著作(學習單、字卡等)至網路平台,涉及學生著作、影像使用,請教師務必取得「著作、影像使用權授權同意書」。 |
| 五、 | 建議各校可於 114 年 12 月 10 日世界人權日當週,請師長帶領 進行行動倡議,並提供學生成果展示平台,例如:電視牆、 佈告欄、網站等,並發新聞稿,廣邀媒體採訪。 |
| 六、 | 本案聯絡人請洽本縣國民教育輔導團人權教育議題地方分團 副召集人太保國中曾盈綸主任 05-3711029 分機 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