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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辜郁玲 - 特教組 | 2018-03-14 | 點閱數: 339
  1. 報名資格:
    1. 國小組:就讀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二年級學生,具有美術、舞蹈及音樂潛能者。
    2. 國中組:就讀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或設籍本縣就讀他縣市各公私立國民小  

      學六年級學生,具有美術、舞蹈及音樂潛能者。

  2. 簡章索取:即日起,自嘉義縣教育資訊網(http://www.cyc.edu.tw/)或嘉義縣特教資訊網

    (http://spcedu.cyc.edu.tw/spcedu/)下載。

  3. 鑑定方式流程:

    1. 管道一:採性向測驗方式,由原就讀學校初審,通過初審者報名參加鑑定測驗。
    2. 管道二:採書面審查方式,由原就讀學校初審,檢附相關書面資料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小組複審後,送交鑑輔會綜合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