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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戴文玲 - 特教組 | 2019-03-19 | 點閱數: 340

 

  • 107學年度就讀本縣公立國民小學二年級、四年級,以及六年級應屆畢業學生。
  • 具有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變通、獨創、精密、想像、挑戰、好奇、冒險等),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學生家長長期觀察(觀察期間至少一學期)推薦,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觀察推薦表總分在 40分(含)以上。
  • 簡章索取:

即日起逕向本校及就讀小學索取或至嘉義縣特教資訊網(http://spcedu.cyc.edu.tw/spcedu/下載

詳見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