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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辜郁玲 - 特教組 | 2019-11-22 | 點閱數: 331

109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

109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共分三種簡章,學生僅能選擇一種簡章報名,不得重複,且不得參加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其他直轄市自行辦理之適性輔導安置,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安置類型如下:
(一)109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校簡章。
(二)109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簡章。
(三)109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
簡章另公告於「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站(https://adapt.set.edu.tw/)、「109 學年度桃園市身
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網站(https://tu-adapt.set.edu.tw),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桃園市高中特教資源中
心(電話: 03─3647099 分機 666 或 602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吳宜娟股長、喬仲琦小姐或萬湘郁科員(電話: 03─3322101 分機 75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