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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蕭嘉萱 - 設備組 | 2022-09-30 | 點閱數: 112

一、依據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十三第二項辦理。
二、本案副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協助於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修正本案禁止飛航活動之區域。

詳見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