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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蕭嘉萱 - 設備組 | 2024-01-10 | 點閱數: 60

 

「2024 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徵選

有興趣的同學歡迎報名參加,詳見附檔。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三、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文化局。 參、徵選要點 一、參選組別: (一)國小低、中年級組 (四)高中(職)組 (二)國小高年級組 (五)大專組 (三)國中組 二、參選資格與須知: (一)參選資格:中華民國各縣市在學學生(含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 區臺商學校)。 1.國小分為以下 2 組,由學校教師負責指導及審閱後,並經相關處 室核章報名。 (1)低、中年級組:國小一至四年級。 (2)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2.國中組:由學校教師負責指導及審閱後,並經相關處室核章報名。 3.高中(職)組:各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及參與非學校 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 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 18 條:未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取得學籍者, 得由辦理實驗教育之申請人造具參與實驗教育學生名冊,報請直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學生身分證明。)報名時需檢附學 生證影印本(含共同創作者)。 4.大專組:各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學生及研究生,報名時需檢附 學生證影印本(含共同創作者)。 請個別於線上報名,倘由老師集體送件時,請學校先將樣書與報 名表,個別裝訂後,再整合包裝為 1 件寄送至本館。 (二)參選須知: 1.參選者於線上完成報名後,並列印報名表、連同樣書先行寄送, 樣書經規格審查後進行初審,初審公告獲入選者,本館通知寄送 作品原稿進入複審,參與初審樣書倘無入選,即以退還。 2.參選作品必須未曾於任何媒體發表過、出版或獲獎者為限(包括 2 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等),且不得有抄襲、翻譯之情形或有 侵害他人著作權者;如經發現屬實,除取消名次,追回獎金、獎 牌外,作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3.本活動主辦單位對參選作品將善盡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 情事而遭致損毀者,恕不負賠償之責